歐秀芳:本院受理(2025)閩0181民初12999號 原告福建省多普健水產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莊傳貴、歐秀芳 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清單及副本、應訴通知書(參加訴訟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保全民事裁定書、三個規(guī)定告知書等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6日15時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歐秀芳:本院受理(2025)閩0181民初12999號 原告福建省多普健水產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莊傳貴、歐秀芳 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清單及副本、應訴通知書(參加訴訟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保全民事裁定書、三個規(guī)定告知書等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6日15時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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