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遼0202民初10571號
王曉紅:本院受理原告天津濱海正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王曉紅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一案。由于本院通過直接送達以及其他送達方式均無法向你送達,現(xiàn)依法通過公告方式向你送達起訴狀副本(起訴要點:被告償還本金70633.96元及截至2024年11月12日的利息3269.25元、罰息(違約金)22341.71元、復利4402.79元)、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以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逾期不答辯,不影響審理。期限屆滿后,本案定于2025年12月23日10時0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大連市中山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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