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wèi)健委日前發(fā)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關于征求<食品添加劑>等1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征求意見稿指出,GB2760曾于2021年3月31日發(fā)布征求意見稿(以下稱“2021版征求意見稿”),結合反饋意見,此次在2021版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對部分標準內容進行修改,再一次征求意見。
刪除β-胡蘿卜素和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用于蒸餾酒的使用規(guī)定 征求意見稿指出,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guī)定,β-胡蘿卜素、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可以用于蒸餾酒。嚴格按照標準規(guī)定使用這兩個食品添加劑對于消費者不存在健康風險。
在GB2760修訂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有單位反饋隨著生產工藝改進,蒸餾酒企業(yè)沒有必要使用食品添加劑β-胡蘿卜素和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經征求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意見,根據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使用應具有工藝必要性的原則,本次修訂擬刪除上述兩種食品添加劑在蒸餾酒中的應用。
刪除食品添加劑偶氮甲酰胺品種及相關使用規(guī)定 征求意見稿指出,按照GB2760-2014的規(guī)定,偶氮甲酰胺作為面粉處理劑可以用于小麥粉,最大使用量為0.045克/千克。經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該使用規(guī)定對于消費者不存在健康風險。
在GB2760修訂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反映隨著生產工藝改進,在小麥粉中沒有必要添加偶氮甲酰胺。根據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使用應具有工藝必要性的原則,本次修訂擬刪除偶氮甲酰胺用于小麥粉的規(guī)定。
在GB2760中糖醇類的食品添加劑增加腳注“在食品中過量添加糖醇可能引起消費者腹瀉,如添加量可能造成腹瀉風險,應在終產品標簽中對消費者進行相應提示?!?征求意見稿指出,糖醇類的食品添加劑是一種多元醇,作為一類甜味劑,在食品中被廣泛使用。但是研究發(fā)現(xiàn),部分人群過量攝入糖醇可能引起腸胃不耐受,甚至腹瀉,這類腹瀉是一種滲透性腹瀉而非病理性腹瀉。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發(fā)生,國際食品法典、歐盟、美國等其他國家在食品標簽上均有關于糖醇類食品添加劑使用相關的提示性內容。
近年來,隨著《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出臺,“三減三健”行動的持續(xù)推進,我國糖醇類食品添加劑作為糖的替代品在食品中使用越來越廣泛。為了避免糖醇類食品添加劑使用不當帶來的腸胃不耐受等消費者不適,參考國際及其他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本次修訂擬在GB2760中增加對食品生產企業(yè)使用糖醇類食品添加劑的指導性內容。(楊曉晶)
編輯:哈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