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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家梁
今年,貴州民政廳等23個部門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y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fā)展保障等6個方面,梳理了19項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的關(guān)愛服務清單。對持有居住證且連續(xù)居住滿1年、符合居住地最低保障兒童,由居住地民政部門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編輯: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