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家梁 通訊員 王夢云
近日,貴州省安順市紫云縣人民法院猴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承辦法官跳出“就案辦案”思維,以“多管閑事”的主動作為,徹底厘清土地邊界、化解鄰里矛盾,用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和“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

圖為法官與當事人查看土地邊界。
據(jù)了解,原告以被告侵占其承包地、砍伐地上樹木為由訴至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承辦法官審理時發(fā)現(xiàn),此案核心癥結并非簡單侵權:原告主張被告在該處并無土地,但原告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記載該爭議地“東抵被告”,但被告的權證中并未登記爭議地塊,涉案土地四至模糊不清,根本無法確認侵權具體范圍。若僅就“權屬不清”下判,不僅難以服眾,還會為日后鄰里沖突埋下隱患。
“絕不能讓案子‘案結事不了’!”抱著這樣的想法,法官主動“多管閑事”:一方面逐一走訪周邊村民,理清土地使用情況;另一方面調取相鄰村民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逐地塊比對核實;同時積極聯(lián)系鎮(zhèn)綜治中心,邀請工作人員共同到場參與調解,形成化解合力。
調解過程中,法官主動將“厘清邊界”作為核心任務,從根源上解決矛盾,既向雙方釋明法律規(guī)定,又談鄰里情分,引導雙方放下對立情緒。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則結合土地實際地貌,協(xié)助雙方重新確認邊界。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xié)議:由綜治中心調解員現(xiàn)場為二人劃定邊界、明確范圍,原告自愿放棄砍樹損失等相關訴請,兩家人握手言和,真正實現(xiàn)了“化干戈為玉帛”。
此次糾紛的化解,正是人民法庭踐行“如我在訴”理念的生動體現(xiàn)。面對邊界不清的“糊涂案”,法官不推諉、不敷衍,主動延伸司法服務,用“多管閑事”的責任心代替“一判了之”的簡單化處理,既解決了當前糾紛,更從根源上消除了矛盾隱患,真正做到了一次性徹底化解,讓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編輯: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