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民 北京市密云區(qū)人民法院 黨組書記、院長
訴源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路徑。近年來,北京市密云區(qū)人民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格局,根據轄區(qū)地域特點和糾紛類型,堅持能動司法,注重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分層處理,不斷深化訴源治理。
一、主動融入基層治理整體格局,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
訴源治理工作牽涉面廣、涉及部門多、協調難度大,光靠法院單打獨斗難以形成整體合力。只有自覺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基層治理整體格局,把黨的領導貫穿于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的各方面、全過程,才能確保各方統一思想認識、行動一致,形成有效合力。
推動形成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治理體系。我們協助密云區(qū)委出臺《關于深入開展訴源治理工作的意見》,將萬人起訴率、矛盾糾紛調解率考核納入“平安密云”考核體系內,推動形成相關部門全面參與、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依托12368熱線,主動對接12345接訴即辦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指導調解等服務,做到“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與黨委、政府、基層組織等形成良性互動,組成解紛聯動體系,做到糾紛信息互聯互通、具體案件適時會商、突發(fā)矛盾聯防聯動,合力實現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chuàng)。
注重矛盾糾紛常態(tài)化風險防控。圍繞區(qū)域工作大局,在推進重點工作中,注重關口前移,提前介入,做好源頭預警預防,促進相關部門科學決策、規(guī)范行為。主動參與密云水庫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訴前妥善化解水庫周邊退養(yǎng)、移民補貼等糾紛。走訪“集中連片”涉訴風險較高地區(qū),發(fā)放《法律風險提示函》。針對涉農村房屋拆遷等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對策建議。
加強對基層治理的支持保障。將訴源治理的重心下沉到基層,充分發(fā)揮人民法庭“前沿陣地”作用,全面推進“無訟村居”創(chuàng)建工作,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充分發(fā)揮基層組織在訴源治理中的基礎作用,通過聯合黨建等形式,增強基層村居干部的主體責任意識,發(fā)動村(居)民共同解決基層治理中的難題,預防減少矛盾糾紛,推動形成基層善治新格局。
二、健全完善多元聯動調解機制,推進矛盾糾紛前端化解
司法是各種糾紛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線,但不能成為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的唯一途徑。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所倡導的非訴解紛、鼓勵調解,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和為貴”的文化傳統。在解決糾紛中,只有將訴訟內與訴訟外雙重機制并舉并重,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才能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
堅持將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我們主動搭建對接平臺,完善對接機制,大力培育民間調解等自治力量,積極推動律師、公證機構等參與糾紛化解,調解優(yōu)先、訴訟斷后,形成遞進式矛盾糾紛分層過濾體系。加強與區(qū)總工會等單位的協調溝通,健全完善勞動爭議解決機制,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協同共調工作開展。加強與區(qū)婦聯、公安機關的對接,健全完善家事糾紛聯動調解、反家暴聯動工作機制。積極指導支持人民調解等基層調解工作,通過現場示范等多種形式,對糾紛調解工作提供針對性指導,確保調解質量,提升訴前糾紛化解成效。創(chuàng)設“線上一站式司法確認”機制,聯合各鎮(zhèn)街司法所及人民調解組織,及時確認經調解達成的協議,固化調解成果,避免衍生案件。
推行全流程調解。在訴前大力推進委派調解,委派特邀調解員調解法律關系清晰、案件事實清楚的簡單民事糾紛。在訴中將調解員編入速裁團隊,探索推行“在線調解”,促使盡可能多的案件化解在前端。同時,對調解成功的案件,要求調解員督促當事人即時履行調解內容。
促進糾紛實質性化解。堅持將案結事了理念貫穿到所有案件、所有流程,努力提升服判息訴率、自動履行率,從根本上實現訴源治理。全面落實小額訴訟等改革任務,拓寬司法確認和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將繁簡分流改革覆蓋到立案、執(zhí)行等各環(huán)節(jié),全力推動訴訟全流程提速。強化裁判文書說理和法官釋法明理,引導當事人自動履行。加強撤訴案件規(guī)范管理,對于就同一事由反復訴訟的案件,盡量不用撤訴結案方式做簡單化處理,深入挖掘案件背景和起訴動因,促成糾紛一次性解決。在案件審理中樹立“執(zhí)行思維”,加大訴前、訴中財產保全力度,充分考慮裁判的可執(zhí)行性、執(zhí)行到位可能性,通過即時履行等形式,提高調解案件和判決案件自動履行率,從源頭上減少執(zhí)行案件增量。
三、積極回應群眾司法需求,提供精準高效的司法供給服務
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糾紛解決的需求不再限于結果的公正,還體現在實現公正方式的多元、高效和便捷上,對司法供給精細化和個性化有了更多要求和期待。人民法院推動訴源治理,就是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高質量的司法需求,努力提供質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產品,確保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xù)。
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建設集糾紛預防、訴訟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訴源治理服務平臺。將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引入訴源治理、多元化糾紛解決工作中,推動糾紛在線咨詢、在線評估等,實現“一站式”預防化解。依托本院微信公眾號,打造“楓橋小劇場”等品牌,錄制“網上立案”“線上調解”操作視頻,手把手教群眾使用電子訴訟平臺,提升電子訴訟平臺知曉率、使用率和委派調解選擇率。圍繞30歲以下村官開展線上調解系統實操培訓,教會基層干部指導當地村民通過線上方式參加調解,使山區(qū)群眾足不出村就能參與訴訟。
完善聯系群眾工作機制。開展“院長包鎮(zhèn)、法官包村”活動,推出院庭領導定期走訪鎮(zhèn)街機制,面對面聽取群眾意見、零距離收集群眾需求,積極參與法律風險預警、糾紛即時調處等工作,切實解決好群眾的煩心事、難心事、揪心事。
加大宣傳引導力度。認真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根據鎮(zhèn)街個性化服務需求,組織旁聽案件等普法活動,進一步提高庭審直播率,努力引導群眾知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群眾認識了解多元化糾紛解決渠道,不斷擴大訴源治理的參與度和影響力,真正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