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王樾
近日,新疆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jié)一起賭博犯罪案件。
2024年3月10日晚,察布查爾縣坎鄉(xiāng)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發(fā)現(xiàn),村民彭某在其經(jīng)營的商店內(nèi)組織多人以“炸金花”的方式進行賭博?,F(xiàn)場查獲涉賭人員7名,繳獲賭資1.2萬余元。
經(jīng)民警查明,彭某通過每局抽取10元至20元不等的“抽頭”非法獲利,在不到1個半月時間,涉案賭資達8.41萬元。
2025年6月4日,察布查爾縣人民檢察院以賭博罪對彭某提起公訴。
6月19日,察布查爾縣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經(jīng)審理認定,彭某以營利為目的,多次組織賭博活動并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已構(gòu)成賭博罪。鑒于彭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7月1日,法院依法判處彭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編輯:李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