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曠怡
2025年6月29日,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在??怂剐侣勵l道的訪談中,面對主持人對中國“網絡攻擊”“竊取知識產權”的無端指責時直言:“世道如此,這正是美國對中國干的事,并且干了很多。”這句毫不掩飾的“強盜言論”,徹底戳穿了美國在網絡間諜問題上費盡心機編織的道德偽裝。長期以來,美國推行的網絡政治間諜與經濟間諜“兩分法”——主張前者合法、后者非法——本質上是服務于其網絡霸權的雙重標準。這種將網絡間諜活動工具化的做法,既違背國際法基本原則,也對全球網絡空間秩序構成嚴重威脅。
美國內強化網絡間諜“兩分法”
美國“兩分法”在2013年中美網絡安全工作組第一次會議上初見端倪,美國相關官員針對所謂竊取知識產權問題,義正言辭地宣稱“我們不這樣做,我們也不認為任何國家可以這樣做”,首次在雙邊場合體現對兩類網絡間諜的區(qū)分傾向。2014年5月,美國司法部起訴5名中國軍人,司法部長埃里克·霍爾德宣稱該案“不同之處在于國家支持的實體利用情報手段獲取商業(yè)優(yōu)勢”,為后續(xù)系統(tǒng)區(qū)分兩類間諜活動奠定了實踐基礎。
2015年9月,中美兩國首腦在華盛頓會晤,達成“各自國家政府均不得從事或者在知情情況下支持通過網絡竊取知識產權等以獲取商業(yè)利益”的共識。此后,2015年《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安塔利亞峰會公報》、2016年《七國集團伊勢志摩領導人宣言》等國際文件均納入類似表述,美國主要盟友也在與中國的雙邊公報中確認“不得從事網絡商業(yè)竊密”,從而使這一政治承諾得到更廣泛接受。
美國還通過國內起訴和輿論炒作持續(xù)強化兩類間諜的區(qū)分。例如,2018年12月、2020年2月,美國先后起訴中國有關人員,指控其進行網絡竊密;在新冠疫情期間,誣稱中國支持黑客竊取新冠疫苗知識產權;2021年7月,又炒作中國入侵微軟公司電子郵件服務器竊取知識產權等。此外,美國政府官員如布萊恩·伊根、保羅·內伊通過演講主張“網絡政治間諜不違反國際法”,為區(qū)分兩類間諜活動提供法理說辭。
特朗普暴露“兩分法”虛偽本質
美國“兩分法”的虛偽性,在政策邏輯、實踐行為與戰(zhàn)略目的三個維度均暴露無遺,而特朗普的“自白”則成為揭開這層偽裝的關鍵突破口。
標準的雙重性構成“兩分法”最顯著的邏輯漏洞。美國以“多數國家從事政治間諜”“習慣國際法不禁止”為由,為自身大規(guī)模網絡監(jiān)控尋找合法性,卻對經濟間諜貼上“非法”標簽。這種區(qū)分完全服務于利益算計:當美國通過“棱鏡計劃”監(jiān)控全球政要、通過“黑珍珠計劃”持續(xù)監(jiān)控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時,均以“維護國家安全”“收集政治情報”為由辯解;而當其他國家在科技領域嶄露頭角時,美國立即以“經濟間諜”名義實施制裁。這種“只許自己放火”的強盜邏輯,在特朗普的言論中被直白點破——既然美國“干了很多”類似行為,所謂“禁止經濟間諜”不過是限制對手的工具。
行為的矛盾性進一步撕裂了“兩分法”的偽裝。美國一面標榜“不從事經濟間諜”,一面卻系統(tǒng)性實施商業(yè)竊密?!八怪Z登事件”曝光的文件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局不僅監(jiān)控他國政治軍事機密,還針對性竊取歐洲空客、巴西石油等企業(yè)的商業(yè)數據,為美國企業(yè)提供競爭優(yōu)勢。2020年“瑞士加密機事件”更揭露,美國中情局自二戰(zhàn)后長期控制瑞士Crypto公司,借此竊取120多個國家的商業(yè)和政治機密。這些行為印證了“兩分法”的虛偽:美國反對的并非“經濟間諜”本身,而是“他國對美國的經濟間諜”。
目的的霸權性是“兩分法”的終極內核。美國憑借在網絡技術和資源分配上的絕對優(yōu)勢,已成為“網絡監(jiān)控超級大國”,卻通過“兩分法”為自身行動“松綁”。其將網絡空間定義為“軍事和情報行動天然平臺”,實則為無差別監(jiān)控披上合法外衣;將商業(yè)竊密單獨入罪,實則為打壓科技競爭對手制造借口。從“震網”病毒攻擊伊朗核設施,到污蔑中國“竊取5G技術”,美國始終以“國家安全”為幌子維護網絡霸權,而“兩分法”正是這一戰(zhàn)略的法律工具。
需堅持網絡主權構建統(tǒng)一框架
從國際法視角看,美國“兩分法”的根本缺陷在于無視網絡主權原則的普適性——無論是政治間諜還是經濟間諜,其本質都是對他國主權的侵犯,這一共性決定了兩者均應受到國際法的同等規(guī)制。
國家主權原則適用于網絡空間已成為國際共識。聯合國信息安全政府專家組2013年、2015年、2021年的共識報告均明確:“國家主權和在主權基礎上衍生的國際規(guī)范及原則適用于國家進行的信息通信技術活動。”這意味著,一國對其領土內的網絡基礎設施及數據擁有排他性管轄權,未經授權的網絡入侵——無論目標是政治軍事機密還是商業(yè)數據——均構成對領土主權的侵犯。2019年法國國防部發(fā)布的《適用于網絡空間行動的國際法》立場文件更明確指出:“任何未經授權入侵法國信息系統(tǒng)或利用數字手段對法國領土造成影響的行為,可歸因于國家的,均可構成對法國主權的侵犯?!?/p>
美國“兩分法”刻意割裂兩類間諜行為的共性,違背了主權平等的國際法基本原則。網絡政治間諜通過竊取政治軍事機密干涉他國內政,網絡經濟間諜通過竊取商業(yè)數據損害他國經濟主權,兩者均破壞了國家間的信任基礎?!端质謨?.0版》雖未直接禁止間諜行為,但明確指出“通過植入惡意軟件、安裝后門等方式實施的網絡行動,可構成對主權的侵犯”,這一判斷同樣適用于各類網絡間諜活動。
美國自身的實踐也反襯出“兩分法”的法理虛弱。當“斯諾登事件”曝光其對全球的監(jiān)控網絡時,美國以“維護安全”辯解;當中國依法規(guī)制境內網絡活動時,美國卻指責“破壞網絡自由”。這種雙重標準恰恰說明,美國對網絡主權的態(tài)度完全以自身利益為轉移。
國際社會亟須以網絡主權原則為基礎,構建統(tǒng)一的網絡間諜規(guī)制框架。這一框架應摒棄“兩分法”的霸權邏輯,確立“未經授權的網絡間諜活動均屬非法”的核心準則,通過多邊談判制定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條約,明確間諜行為的法律責任與追責機制。中國推出的《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呼吁各國“反對利用信息技術竊取重要數據”,正是對這一方向的積極探索。
特朗普的“強盜言論”撕下了美國網絡間諜政策的最后一塊遮羞布。“兩分法”作為美國維護網絡霸權的工具,既無堅實的法理基礎,也無廣泛的國際支持,其最終命運必然是被更公正、更統(tǒng)一的國際規(guī)則所取代。唯有堅守網絡主權原則,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才能實現全球網絡空間的持久和平與安全。
(作者系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編輯:劉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