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腿部植入鋼板無法走動,感謝你們能夠體諒我,到我家里開庭。”近日,浙江省浦江縣檢察院檢察官、法官及法律援助律師來到被告人周某家中開庭。周某當庭認罪認罰,被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2021年5月,周某途經(jīng)浦江縣351國道時,因疲勞超速駕駛嚴重超載的輕型普通貨車,與另一輛貨車發(fā)生追尾碰撞,造成周某重傷,乘坐人楊某死亡。8月,浦江縣檢察院檢察官在對該案進行審查起訴時,發(fā)現(xiàn)周某因承擔巨額賠償款而無力委托辯護人。根據(jù)金華市檢察院和市司法局聯(lián)合出臺的《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辦案檢察官為周某申請了法律援助,該縣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
得知周某因本案交通事故骨折臥床,援助律師驅(qū)車4小時來到周某家中,向他提供法律幫助,并建議檢察官也前往周某家中進行訊問。最終,周某在家中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表示將深刻吸取此次慘痛教訓,好好養(yǎng)傷重新振作。
2021年8月以來,浦江縣檢察院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全覆蓋試點工作,會同縣司法局召開試點工作座談會,就援助律師全覆蓋范圍、法律援助工作的銜接、經(jīng)費落實保障達成共識。同時,制作《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援助制度告知書》,對申請法律援助的制發(fā)《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確保法律援助律師全覆蓋工作穩(wěn)步推進。
截至12月底,浦江縣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84件,其中審查起訴階段提供法律援助181件,同比增長12.9倍。
據(jù)了解,該院將繼續(xù)加強與司法部門協(xié)作,努力消除刑辯律師行使權(quán)利過程中的障礙,為實現(xiàn)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提供保障。
范躍紅 陳明南 章赟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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