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社會救助組織工作人員、名醫(yī)等身份,以為老年人申請救助金須繳納個人所得稅、保證金等名目實施詐騙,共騙取17省市700余名老年人240余萬元。日前,經(jīng)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墾利區(qū)法院線上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單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25萬元,其他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年三個月到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單某提出上訴,目前,法院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經(jīng)查,2018年11月,黑龍江雞西人單某注冊成立了以焦某為法定代理人的遼寧大連某公司。2019年下半年,單某先后招聘了王某、魏某等人,向全國不同地區(qū)不特定老年人撥打電話,實施詐騙。
2021年3月初,家住東營市墾利區(qū)的75歲老人梁某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某社會救助組織財務人員田科長,可以幫助梁某選上東營地區(qū)社會救助組織的名譽會長,并為其申請救助金,相關費用通過郵寄藥品貨到付款的方式收取。梁某遂按約定交給某快遞公司快遞員1080元。隨后,田科長多次以繳納稅費、保證金的名義,要求梁某支付相關費用。梁某在收到田科長郵寄來的西洋參粉、三七粉后,按照訂單價格支付給快遞員共計2萬余元。梁某家人聽說這一情況后,對梁某積極勸說,梁某才意識到被騙,于同月29日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相繼抓獲單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
經(jīng)查,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該詐騙團伙共計騙取17個省市700余名被害人240余萬元,其中一位老人被詐騙30余萬元。
2021年9月,墾利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單某、王某、魏某等8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經(jīng)審理作出判決。目前,追繳的犯罪所得均已發(fā)還被害人。
郭樹合 王艷青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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