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艾克瑪·艾爾西丁 阿斯古麗·阿力木
近日,新疆托克遜縣人民法院對離職駕校教練阿某詐騙15名學員的案件依法作出判決。阿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該判決已經(jīng)生效。
今年4月11日,托克遜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以“打通內(nèi)部關(guān)系”為幌子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檢察機關(guān)迅速開展偵查和追贓挽損工作,為15名被害人追回被騙資金12萬余元。
犯罪嫌疑人阿某曾是托克遜縣某駕校的教練,2022年12月離職后一直未找到合適工作。一些學員不知道阿某已離職,仍向其咨詢駕考事宜。因生活窘迫,阿某動起了詐騙學員的歪心思。他針對學員多次考試失敗、沒時間參加學習、急于考取駕照等心理,謊稱自己可以打通內(nèi)部關(guān)系,免考辦理C1駕駛證,并根據(jù)被害人承受能力,開出3800元至13800元不等的辦證價格。
近兩年以來,阿某先后騙取15名被害人資金12萬余元。
托克遜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后,迅速啟動審查程序。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15名被害人中僅1人主動舉報,其余皆由阿某供述。
為實現(xiàn)懲治犯罪與挽回損失同步推進,一方面,檢察官與托克遜縣公安局協(xié)作,全面收集證據(jù),厘清犯罪事實和資金流向,防止贓款轉(zhuǎn)移隱匿;另一方面,多次與阿某及其家屬溝通,詳細闡述退贓在法律量刑中的重要意義,爭取其主動退還涉案資金。
4月18日,阿某的辯護律師與承辦檢察官聯(lián)系,表示阿某愿意認罪認罰、退還涉案資金。4月23日,收到阿某退還的涉案資金后,托克遜縣人民檢察院集中返還給15名被害人。
編輯:李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