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范天嬌
□ 本報通訊員 蔣加磊 王慶亮
消費者在直播間“秒殺”100多塊玉石原石后,在商家提議下將部分原石放在直播間寄賣,不僅很難賣出,還遭遇了退款難題。近日,安徽省利辛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某購物平臺的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
一次偶然的機會,陜西人徐某在某購物平臺上看到一家“翡翠原石”店鋪的推廣信息,隨后多次在該店鋪下單購買各類玉石原石。據統(tǒng)計,2022年2月至6月,徐某累計下單超過100筆,單價從一萬多元到幾十元不等,支付金額共計11萬余元。
該店鋪客服人員告知徐某,其“秒殺”的玉石原石可以放在直播間里,讓主播以高于其購買價的價格進行代售。這些原石賣出后,徐某每單要按成交價支付商家7%至10%的代售費。徐某同意了這一方案。
因購物平臺對訂單的發(fā)貨、運輸以及收貨等流程都有監(jiān)管,店鋪若不發(fā)貨會違反交易規(guī)則。為此,店家在徐某付款后會給徐某郵寄空盒子,讓徐某簽收,以規(guī)避平臺監(jiān)管。
一段時間后,徐某發(fā)現(xiàn),在直播間寄賣的大部分原石并未賣出,而自己的購買記錄顯示“已簽收”。
這會不會“石財兩空”?徐某不放心,便和直播間負責人劉某聯(lián)系,要求退款。而劉某認為,之前雙方有過合作,也順利成交過,不同意退款。
溝通無果后,2024年底,徐某按照店鋪的發(fā)貨地,將劉某起訴至云南省瑞麗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雙方買賣合同并判令劉某退還合同款11萬余元,并支付該筆資金的占用費。
2025年3月,瑞麗市法院立案,定于5月開庭審理。開庭前一個月,劉某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將該案移送至其戶籍所在地的安徽省利辛縣法院審理。瑞麗法院裁定同意劉某管轄權異議申請。
利辛縣法院立案后,承辦法官王少鋒迅速理清案情脈絡,認為該案涉及金額較大、消費者權益受損明顯,為快速實質性化解糾紛,決定先行開展調解。
經過前期多輪電話溝通,7月31日,王少鋒和調解員孫長富通過遠程視頻方式組織徐某、劉某會面,采用具有該院特色的“七本賬”調解法進行調解:先是仔細梳理案件事實與雙方訴求,完成“入賬”;隨后核對購買記錄等證據,明確雙方責任邊界,清晰“曬賬”;在“對賬”環(huán)節(jié),耐心傾聽雙方想法,精準鎖定雙方爭議焦點為是否應當退款以及退款數(shù)額;接著從法理、情理、時間成本等多方面“核賬”,一邊引導被告劉某正視其利用網絡交易規(guī)則逃避監(jiān)管的責任,一邊也讓原告徐某正視自身存在配合被告逃避監(jiān)管的過錯。
“在法律規(guī)定和事實證據的基礎上,我們讓雙方當事人就解決方案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議,找到雙方利益訴求的平衡點,進行‘清賬’?!蓖跎黉h說,此時,劉某透露出還想跟徐某繼續(xù)合作的意愿,遂勸導他合作共贏需要雙方彼此信任,只有先把爭議解決了,才有后續(xù)合作的可能,讓劉某的態(tài)度出現(xiàn)明顯松動。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當天達成和解協(xié)議“銷賬”:劉某于2025年8月1日前給付徐某貨款7萬元,雙方在買賣交易中各自保留的原石,互不退回,在誰處就歸誰所有。劉某當場履行完畢,至此案結事了,實現(xiàn)“封賬”。
這起糾紛暴露出買賣雙方存在鉆網絡交易規(guī)則漏洞的情況。在調解過程中,法官特別提醒,網絡交易千萬不能抱著僥幸心理。作為商家,不能想著“鉆空子”逃避平臺監(jiān)管,這樣既對消費者不負責任,也會承擔相應的法律代價;作為消費者,則不能脫離平臺進行交易,一旦發(fā)生糾紛,將面臨高額的維權成本。此次糾紛的化解,既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幫助商家規(guī)范經營,促進了平臺經濟健康發(fā)展。
編輯:鄧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