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翟瑜琪
情侶約會本是甜蜜溫馨之事,但男子吾某與女友阿某卻因心存僥幸,在約會之時“接力”酒駕,最終,二人均受到法律的嚴懲。
近日,新疆生產(chǎn)建設(shè)兵團金銀川墾區(q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決被告人吾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判決被告人阿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五千元。
2025年6月的一天,吾某邀女友阿某共進晚餐,其間,共飲啤酒數(shù)瓶。餐后,吾某明知自身醉酒,卻抱著“不會被查”的僥幸心理,駕車送女友回家?! ?/p>
行駛途中,同樣處于醉酒狀態(tài)的阿某突發(fā)奇想,提出要親自駕車“體驗一下”。起初,吾某出于安全考慮,拒絕了這一請求,但架不住阿某的反復請求,最終將車輛交由阿某駕駛。
然而,這場酒駕“接力”并未持續(xù)太久,車輛行駛至二團新井子鎮(zhèn)某路段時,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吾某、阿某的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分別為183mg/100ml、173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吾某、阿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嚴懲。鑒于吾某具有自首情節(jié),阿某具有坦白情節(jié),且二人均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罰。綜合考慮二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判決之后,被告人吾某、阿某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編輯:劉舒然